從大型總承包單位到管線工程、物資場站
今天,來自各地區、各單位的1247名隧道人
視頻連線·云上會集
只為做好一件事——
新《安全生產法》學習
今天上午,隧道股份召開新《安全生產法》學習研討會,來自股份公司境內外各大區域市場的104個分會場1247名隧道人通過視頻連線,同步參加學習研討。會議圍繞新《安全生產法》中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社會責任相關細則,以及《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修訂內容、新法新條例的實施展望等方面進行學習研討,推動股份公司上下深刻領會新《安全生產法》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的法定規范,提升股份公司各單位和關鍵崗位人員依法治“企”、依法治“安”的能力水平。
隧道股份黨委副書記、總裁周文波,副總裁宋曉東、楊磊,上海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丁立以及隧道股份總部各部門負責人,各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分公司項管部負責人出席學習研討會并作學習交流。
會上,隧道股份副總裁宋曉東作學習動員。宋曉東副總裁指出,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對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對于保障群眾安全的硬措施,寧可過一些、嚴一些,該停就停、該封就封,切實避免人員傷亡。
宋曉東副總裁強調,作為一家承擔城市建設發展與安全運營重任的國有企業,隧道股份各級領導干部員工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的理念,將安全生產作為“極端重要的任務”,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做到“矯枉必須過正”,寧可做得過一點、講得過一點,也要保障安全;要做到“黨政同責”,各子公司黨政工團要全員管理、全系統參與,找準工作切入點,構建齊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要在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生產經營工作的同時,牢牢把握好新時代下安全與生產之間的變化關系,投入更大的資源與精力,為員工、為市民“生產安全”,確保人民安全、城市安全、企業安全、員工安全。
市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丁立在交流研討中表示,隧道股份上下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高度重視新《安全生產法》宣貫。本次學習研討會上,隧道股份104個分會場1200余人參會,及時傳達精神、及時領會要義、及時學習法規,覆蓋面之廣、覆蓋人員之多,令人印象深刻。會上,丁立處長圍繞新《安全生產法》主要修訂內容、《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修訂內容及新法、新條例的實施展望進行詳細解讀。并希望隧道股份以新《安全生產法》為引導,深化宣貫、抓好落實,切實營造安全穩定的城市建設運營與企業生產環境。
1247名隧道人
在會上逐句逐條,把握重點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
確保這一項重要法規學深學透
筑牢安全生產的法治根基!
今天,小編也根據現場學習實錄
準備了微信版
新《安全生產法》學習內容
為大家劃重點·拎重心
新《安全生產法》重點學習內容
6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修訂歷史
●2002年,《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
●2009年,第一次修改
●2014年,第二次修改
●2021年,第三次修改
本次修改涉及42條,占法律條文的1/3,條文數量增加了5條
會議同時對《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充分研討解讀。
《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1個中心
以強化城市安全的法治支撐為中心
構建安全治理的共性、通用性、基礎性規則,一定程度上為專業安全立法提供引領和依據;
不替代、不包辦,讓各個專業領域的法規發揮直接調整的效用;
對安全治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針對性補充和支撐;
對有缺失、待明確的地方提出方向性的指引。
2個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主要負責人、各業務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各崗位的全員責任。
政府監管責任的落實:強化統籌合力、強化分工監管、強化考核追責、強化前瞻應對。
3個轉變
推動安全治理在理念、主體、路徑上的與時俱進
治理思維的轉變,實現從排查隱患向全過程風險管控轉變;
治理主體的轉變,實現從單一主體向多元共治的轉變;
治理方式的轉變,實現從靠人力、重經驗、被動式向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轉變。
4個突破
針對新情況新問題,
在傳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基礎上,
探索新對策、新措施
在“新”上謀突破。對新材料、新工藝強化安全評估,同時借鑒國際上的新理念、新做法,將最佳實踐、本質安全、安全總監、供應鏈安全提升等引入立法。
在“嚴”上尋突破。堅持嚴字當頭、強化法律責任,增加多項行政處罰、實行單位個人雙罰制、鏈接信用懲戒、拓展行刑銜接、引入公益訴訟,同時明確領導干部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和監管責任追究規范
在“實”上求突破。通過更明確的列舉式規定,夯實企業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規范和全員責任,同時針對高危行業、高危事項創設數據對接報送制度、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安全承諾公告制度等新舉措,促使企業層層落實安全管理。
從對“事”的反思中獲取突破。從事故教訓中發現薄弱環節和監管需求,擬對危險作業管理、變更管理、外包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等關鍵環節增設相應規范,對老舊設施建筑改造、設施產品報廢更新、高危作業年齡規制、“三合一”等明確禁止或限制性規定。同時,還設置了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制度、事故預防建議書制度和事故統計分析制度,完善跟蹤閉環。
10個建議
對于國有城市建設運營企業,10大安全建議
1.密切關注已發事故
2.扎實開展風險分級
3.持續優化末端治理
4.重點投入薄弱環節
5.不斷優化外包管理
6.分析問題舉一反三
7.潛移默化安全教育
8.暢通信息應對危機
9.細節管理形成閉環
10.發掘人才優化團隊
下階段,隧道股份將進一步做好新《安全生產法》宣貫學習工作,依托隧道股份安全網絡云課堂等多種平臺、多種形式,依托法律法規學習,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本盤”,織牢安全生產“責任網”,保障——
城市安全
人民安全
員工安全